索 引 號 | 11640103788210539Y/2023-00016 | 文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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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3-02-23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所屬分類 | 熱點回應 | 效力狀態 | 有效 |
責任部門 | 西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哪些調解組織可以受理勞動爭議?如何申請調解?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陬^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二、調解成功該怎么辦?調解不成該怎么辦?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三、當事人不想調解怎么辦?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書怎么辦?
當事人不愿調解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達成調解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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